日前,山东省卫生计生委和民政厅联合宣布《山东省医养结合示范单位事情指南》,除对相关示范单位的组织治理有共性的要求外,还划分对提供养老效劳的医疗机构和提供医疗效劳的养老机构提出详细的事情标准。
《指南》对示范单位的组织治理提出“两增强、三勉励”:增强医养结合人才步队建设,制定人才激励和使用政策,从事医养结合事情的专业人员享有与单位其他人员同等的执业注册、职称评定、职务晋升资格,并执行所聘专业技术岗位相应的人为待遇;增强医养结合信息化建设,实现医疗效劳与养老护理一站式信息治理;勉励开展医养结合效劳立异研究和数据收集剖析,为政府部分制定医养结合相关政策提供依据;勉励单位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寻求社会力量加入医疗与养老效劳设施建设、运营治理;勉励建立单位医养结合志愿者效劳步队,积极对接老年人协会等群众性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者效劳运动。
《指南》明确,提供养老效劳的医疗机构开展养老效劳的床位应不低于200张,并配置一定比例的安定疗护床位。医疗机构设置的医养结合、老年病、安定疗护等床位不列入平均住院日统计指标;药品、耗材等,不纳入药占比、耗材占比等统计指标。提供医疗效劳的养老机构要有规范化的个案照料、照护与康复计划和纪录,有专职心理咨询人员和康复训练指导人员。要按期组织入住老年人健康教育、保健护理及疾病防治等知识的学习,每个月至少组织4次康复训练运动。要建立健全种种从业人员聘用、培训、治理以及岗位资质审核、绩效考核制度。护理人员岗前培训率要抵达100%,持证上岗率要抵达90%以上,与自理、半自理、不可自理老人配比划分不低于1∶10、1∶6、1∶4,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与入住老人签订入院协议要抵达100%,要建立效劳质量满意度测评及投诉与举报制度。(记者郝金刚 通讯员孙真)